年游泳俱乐部大联盟联赛

-游泳俱乐部大联盟联赛(抚顺站)

抚顺市洲克游泳队精英班选拔赛

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达标赛

竞赛规程

一、主办单位

游泳俱乐部大联盟

抚顺市游泳协会

福建华夏联合体育管理有限公司(大联盟运营公司)

二、承办单位

抚顺泳星体育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
抚顺市泳星青少年体育俱乐部

三、支持单位

山东中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

泳者之星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
四、竞赛日期及地点

年5月19日—21日

地点:抚顺市泳星游泳馆

五、参加办法

(一)以各俱乐部、社会团体、游泳场馆、学校、个人为单位报名参赛,各单位参赛人数不限,报项不限,运动员不得跨组参赛。参赛运动员应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、港澳通行证、出国护照等有照片的证件原件。

其他官员(领队、教练员)按报名运动员1-9一名10-19两名,以此类推。

(二)参赛年龄组规定及竞赛项目:

1、参赛年龄组规定

U13以上组:限年12月31日年以上出生者;

U12组:限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者;

U11组:限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者;

U10组:限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者;

U9组:限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者;

U8组:限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者;

U7组:限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者;

U6组(学龄前组):限年1月1日以下出生者;

2、竞赛项目

U13以上组、U12组、U11组、U10组、U9组:

50米蝶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

米混合泳

U8组、U7组:

50米蝶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

米混合泳

U6组(学龄前组):

50米蝶泳腿50米仰泳腿50米蛙泳腿50米爬泳腿

米混合泳

(三)报名项目不足2人,取消该项,由大会安排所报运动员改项。

六、竞赛办法

(一)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最新审定的《游泳竞赛规则-》和中国游泳协会颁布的公开水域有关竞赛办法。

(二)本次比赛采用山东中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“数智体育”自动计时系统。本次比赛采用英文发令,不会出发的运动员可采用水下出发。注:U6组打腿项目采用水下出发。打腿比赛中,蝶泳腿、蛙泳腿、爬泳腿,均持A字板水下蹬边出发;仰泳出发,流线型仰泳腿游完全程。

(三)比赛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相同项目并组比赛,按各年龄组分组录取。

(四)所有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分组决赛。

(五)运动员必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、港澳通行证、出国护照等有照片的证件原件。

(六)参赛运动员必须购买比赛期间个人意外伤害保险,并于赛前3个月内进行健康检查,组委会将在比赛期间进行抽检。未能提供上述2个材料的运动员将不予参赛。

(七)凡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及其所有参赛成绩和名次。

(八)运动员报名后,因伤病等特殊原因未到赛区者,医院诊断证明;无故不到赛区者,取消余下所有项目的比赛。运动员弃权其中任何一项,则被视为全能项目弃权。

(九)比赛时,对裁判判罚有异议时,裁判长只接受各队教练员咨询。如有对裁判判罚不满者,可由教练员缴纳元申诉费,提交仲裁处理。胜诉者,返还仲裁费,败诉者,申诉费不予返还。

七、录取与奖励

(一)男、女各年龄组,各项目比赛分别录取A、B、C组前八名给予奖励,A组前三名颁发奖牌。

各组录取名次规定:

A组:各组1-8名为A组;

B组:各组9-16名为B组;

C组:各组17-24名为C组。

(二)优秀组织奖:

对于积极组队参加比赛和活动,且赛风赛纪、精神面貌表现优秀的参赛单位给予奖励,颁发“优秀组织奖”团体奖杯。

(三)破抚顺市年龄组纪录的运动员,抚顺市游泳协会颁发破纪录成绩证书。

(四)参赛运动员达到中国游泳协会“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达标证书”可向抚顺市游泳协会申请订购证书及奖牌。

(五)本次比赛U7组至U13-14组统计五项成绩计算全能分,分别录取男、女各前六名纳入抚顺市洲克游泳队精英班-精英组、重点组。

U6组统计四项泳式成绩计算全能分,(米混合泳计算单项,不计算全能),分别录取男、女各前八名纳入抚顺市洲克游泳队精英班-选秀组。

八、报名与报到

(一)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,请所有参赛队于年4月30日上午10:00后登陆“数智赛事通报名系统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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